第10部分 (第1/4页)

可能是因为持有这种认识的人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成功地实践它。假如这种检验最后表明它不是验证某种思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变成了是谁阐述了这个思想了。毛泽东在1963年的论述中指出:“先进阶级”的思想,“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64]。归根到底这种思想之所以是正确的,并不是由于它们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而是因为它们为先进阶级的人们所掌握。因此,这里所要评价的是观察者—行动者,而不是那些思想本身。

从最复杂的情形回到最简单的情形,如果“预期的结果”在认识过程中没有得到实现,那么,观察者—行动者到什么地方去寻找可能的失误呢?在开始失误时,毛泽东谈到在发生失误的地方重新考察和重复该过程的必要性。[65]那么,该考察些什么?这种失误显然可能发生于认识过程的三个方面。第一,某种正确的思想可能被不正确地付诸实践。我会在以后说明,工作方式上的任何一种失误都有可能不知不觉地影响到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试图实行的正确思想变得毫无价值。第二,某种理论或思想可能是不正确的,而这一点反过来又可能有两种可能的原因:或者是理性认识的“原材料”(观察者对问题的感性认识)有缺陷;或者是他们在理性认识阶段所运用的“前概念”是不正确的,因此不适用于这过程。第三,在认识过程中不能实现预想的结果,在某些方面可能是由于观察者—行动者的不合法性造成的。这后两种可能的失误,即不正确的“前概念”和不合法的观察者—行动者,我们在讨论衡量思想的适用性标准和对观察者作比较的标准时再进行讨论。弗朗茨?舒尔曼在他的著作《共产党中国的思想和组织》中,对中国人以思想适用性为基础对其进行评价的系统作出了说明。舒尔曼区分了“纯粹的思想”和“实践的思想”,把它们分别作为中国术语“理论”和“思想”的同义语。[66]他发现,特别是从解放到“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期间,中国人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作出了同样的区分。他看到,纯粹的思想是指一系列在本质上是静态的、固定不变的观念。[67]实践的思想则是试图把这些静态的观念与具体的、变化着的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在下面这段话中,他概述了自己的观点:“思想的产生,并不是由于将真理运用于实际问题,而是将普遍的理论(它对实际问题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适用性)与正确的实践(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由真理来决定的)统一起来。”这样一来,按照毛泽东的认识论观点,思想(或认识)是活动的产物,而不是相反。[68]舒尔曼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纯粹的思想*,而“毛泽东思想”则是实践的思想。舒尔曼的公式虽然反映了毛泽东本人在其认识论著作中的倾向,即认为有些思想比另一些思想在正确性和有效性方面有较长的持续时间,但在他的公式中仍有一些内在相关的问题。

论知与行(11)

* 这里,舒尔曼有些脱离中国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认为所有的意识形态都必然与特定的组织有关:理论就是一种有组织的民族精神。既然在当代不存在包括所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内的超民族组织,也就根本不可能有普遍的马列主义。相反,中国人并不具有舒尔曼这种理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的观点,因此他们相信,至少马列主义的某些原则是普遍正确的。

第一个问题产生于这样的事实,即自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尤其是从1965年林彪论人民战争的文章发表后[69],作为纯粹思想的马列主义和作为实践思想的毛泽东思想之间的区别,不再有效了,因为,人们认为毛泽东本人在理论创造方面也作出了贡献。[70]中国人习惯用法中的这种变化(假定确如舒尔曼所认为的那样,过去的用法是有意的),使得人们对舒尔曼有关纯粹思想和实践思想的划分产生了比他愿意承认的还要大的怀疑。这种划分确实从一开始就存在根本的问题,因为他对纯粹思想的起源问题没有作出任何解释。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无法说明理论的变化和发展,它用一种本质上是非毛泽东思想的方法把纯粹思想视为静态的、不变的。列宁的思想被视为当代纯粹思想的组成部分,但在列宁在世时,这种理论却势必成为针对俄国革命的实践思想。究竟是什么东西“促进”这些思想从实践思想领域转化到纯粹思想领域的,舒尔曼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舒尔曼的阐述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由魏斐德提出的。魏斐德批评了舒尔曼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认为革命思想(即纯粹的思想)有一个完全外在于中国革命的根源,因此中国人自己只能发现较低层次的真理,即实践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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