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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恐惧激励法应该遵循顾及颜面的原则。

惩罚应该讲究时机和场合,应该顾及受惩罚的下属的面子问题。否则,会使当事人非常难堪,这样不只会损害当事人的自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第七,恐惧激励法应该遵循适可而止的原则。

恐惧激励法的目的是让受到惩戒的下属能够时刻牢记企业的各项制度,保证企业在良好的秩序下运行,因此要注意适可而止,只要达到目的即可。如果恐惧激励法超过必要限度,只会挫伤下属的积极性,严重者甚至会使当事人长期处于恐惧不安的状态之中,不只降低自己的工作效率,企业还可能受到更多不可控制的消极作用的影响。

4。发挥物质激励作用,激发下属工作热情

2012年12月14日,北京大学举办了2011年至2012学年奖学金颁奖礼。北大共设立了77项奖学金,奖金总数高达2487。5万元,每人每年可获单项奖学金的最高额度为4万元。

在这次颁奖礼中,共有3622名在北京大学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专科生、硕士或博士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获得了奖学金,人均奖金额度达6868元,获奖人数占参评学生总数的17。24%。

在所有获奖学生中,有202位学生获得了最高荣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金总额达161。6万元。695名学生获得了五四奖学金,奖金总额为139万元。401名北大新生获得了总金额达953万元的新生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得主,有些是高考状元,有些是奥林匹克竞赛得主,有些则是学年成绩排在年级前列的人。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在颁奖典礼上说:“获奖学生不仅在学习成绩上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也表现不俗。这些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可以说是全校年级中的榜样。”周校长表示,希望通过对这些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在学校开展榜样和同伴教育,进一步在学校形成勤奋学习的氛围,希望同学们能够勇于实践,努力成长为优秀的人才。

学校之所以设立奖学金制度,其目的就是想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在北大形成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励更多的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领导者可以借鉴这种物质激励的方式,通过向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物质奖励,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相对于以处罚为主要形式的恐惧激励法,物质激励法和精神激励法则属于通过给予的奖励方式来对员工进行激励。相对而言,物质激励法和精神激励法是较为积极的激励方式,通常在产生激励作用的效果时间内有一定的优势。

物质激励法是指领导者运用奖金、奖品等物质的手段来激励员工,从而达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内在潜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领导者进行物质激励可以采用拉开档次的方法,比如:对员工的薪酬制定采用阶梯形式。员工的绩效和自己的薪酬挂钩,如果业绩得到提升,那么薪酬也会实现相应增长。在这种条件下,员工往往会自发地提高工作积极性,为实现薪酬的增长而不断激发自身潜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领导者进行物质激励,可以通过奖励合理化建议者和技术革新者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会积极发现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为企业考虑,为实现创新而努力,为激发自身潜能而努力,即便最终未能拿到物质激励的人员,也会因为这个努力的过程而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样一来,物质激励在奖励少数员工的同时,也激励了所有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所有员工的工作能力。

领导者在对员工进行物质激励时,还可以采用薪酬沉淀的制度。传统的工资发放形式往往是按月发薪,而薪酬沉淀制度则是将发放时间延长,或者扣发部分薪酬,比如:实行年薪沉淀制度,就需要员工以年为单位来领取薪资,在工作满一年后只能领取年薪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要经过几年的时间,才能领取。这种方式要求员工要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后才能拿到薪酬,如果过早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在工作上出现问题,那么他的沉淀工资就不可能全部拿走。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为了能够将全部薪酬拿到,必定会专注于工作,短期内不再考虑跳槽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薪酬沉淀法发工资一定要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员工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分批发放薪资,如果薪酬沉淀给员工的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那么这种物质激励将会失去意义,很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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