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1/4页)

赵瑟从来不认为陆子周会在身体上背叛她。陆子周这种男人本来就是那种永远都让女人觉得没资格去横加指责的男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犯这种低级愚昧的错误。可是,如果在他的心里,爱慕的是自己以外的女子的话,那么用婚姻这道枷锁来锁着他的身体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的忠贞,真是不要也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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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一定要在火还没烧起来的时候就浇灭它,用大桶的凉水!”赵瑟暗暗下定决心。不是采用把长指甲在自己的掌心摁断的形式,而是采用用力去扯陆子周头发的方法。

“子周……我们以后这段时间闭门读书吧!”赵瑟晃着陆子周,厚颜无耻地说,“我们哪儿也不去了,也谁都不见了。就在家,就你和我……你听清了吗?子周!子周!”

“好,听你的!”陆子周呻吟着翻了个身,这样回答赵瑟。

赵瑟不确定陆子周是不是为了让自己闭嘴,不要再吵他了才这么说的。反正她就当是陆子周同意她的禁足计划了。

这明显是欺负男人喝醉,胜之不武,但赵瑟不在乎。

不过,赵瑟还是在心中这样嘲讽自己:“真是个自相矛盾的女人!明明说了人家爱上别人就放手的,现在却又可怜巴巴地想把人家关在屋里……真是不可救药了,你!”

本来,赵瑟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陆子周酒醒之后和他大吵一架的,务必要让陆子周心甘情愿地同意在家坐牢。结果都第三早上了,连青玉都没事了,陆子周还没醒。赵瑟有点着急,又请大夫又抓药,总算在第三天黄昏太阳落山之前把陆子周给弄醒了。

赵瑟选了个地势上极为有利的位置站稳,保证进可以操家伙——花瓶——打架,退可以转身就跑——背后就是大敞的房门——的架势,踌躇满志地、拐弯抹角地说出自己的企图。没想到陆子周却大喜道:“正好,明天咱们就开始读书。本来我还怕你太忙,到春闱前时间紧张呢,现在好了!”赵瑟顿时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反应,想了两天的词都白搭了。

赵瑟恨恨地想:早就知道他酒醒了会这样!哼,还没醉着的时候可爱呢!

于是,赵瑟就以格外坚决的态度谢绝了所有送到他眼前的请帖。这时候,她才突然发现,只要她下定决心,那些看起来不管多么务必不可缺席的宴会原来也是可以不去的。赵瑟就觉得以前自己实在是太傻太笨,白吃了那么长时间的亏。

不知道是不是朝廷政局发生变化的原因,关于赵瑟死赖着不去赴宴之事,她的祖母大人和祖父大人只问过几次,竟然也就不再勉强了。于是,赵瑟便以胜利者之姿占有了陆子周——当然,这是在晚上。白天的时候,陆子周写了一些东西给赵瑟背。赵瑟作为一个标准的好学生,将抄袭这一体力劳动完成地极为完美。

十月底到十一月中,赵瑟的十一第二封书信到来前的一段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过去了。期间,发生了几件小事。这些小事在上都应该算作轰动一时的大事,但在赵瑟这里,的确不过是流水账一样的东西。或许偶尔也会引起她的警惕,但终究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一件事是关于元元的。这位年近三十,倾国倾城的“歌神”在宣华二十三十月二十四日夜奇怪地出现并弹奏一曲之后,就成功地取代了赵瑟和陆子周成为了上都第一话题人物。尽管陆子周于醉酒之后一首内容暧昧的长诗以及“谁说谢十七作的曲子无人能和”之类的豪言壮语为他带了足够多的惊声尖叫,并维持了他的名声能在元元出现之后数日不坠,但陆子周毕竟已经是上都旧的爱好了,远没有元元崭新而引人。

凭借这股威势,元元在十月还没结束的最后一天,开了一家“清歌曼舞堂”。听起来这仿佛是一个青楼楚馆的名字,实际上它除了不做皮肉生意之外的确和普通的倡馆没什么区别,堂中的歌舞伎俱是不超过二十一岁的美貌男子。

这样的一处所在,如果不是因为元元是老板,绝对会被归为倡馆。可就是因为元元是老板,“清歌曼舞堂”便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在外城第一坊,并且高贵无比,也昂贵无比。

据说,偶尔心情好的时候,元元这位老板兼当家花旦也会亲自登台唱上一曲。这样,“清歌曼舞堂”自开张那天起就名流蜂拥而至,权贵纷纷沓来,以至于品秩爵位不显之人与狗不得入内差一点被铸成牌子挂在外面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事实上,在大多数元元甚至连面都不会露一下的夜晚,“清歌曼舞堂”仍然人满为患,并且贵的要死。

对于那些哭着喊着来给元元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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