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1/4页)

,想不劳而获者,想少付出而过奢靡生活的。古代的少年也是如此,他们多数不应当是被社会剥削得活不下去的平民或农民。这种人的存在,可以说是由基因决定的,不管社会多么美好,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如果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自我成功的发展机遇的话。

和汉朝一样,秦朝的地方官吏,也是打击“少年”的。《史记》说“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意思是,函谷关以东郡县的官吏,都曾经让“少年”们吃了苦头,对“少年”们这些社会不安分的犯禁分子进行打击。

譬如范阳县令就“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以至于出现当外面的诸侯徇地到范阳的时候,城中“少年皆争杀君,下武信君”(少年们都争着要刺杀范阳县令,下城投降诸侯武信君)。由此推测,老范肯定曾经把“少年”们整得够戗。

我们知道,秦末的地方官吏都是重刑主义者,秦二世给他们的格言是:“杀人多者为忠臣。”于是,各地父母官大老爷们,一定会把“少年”们整治得够戗。

有打击就有反抗。

当陈胜在大泽乡振臂而起,社会人心动荡,“少年”们趁机向欠有他们血债的地方官吏,发起血腥的复仇行动——纷纷杀死本地“郡守、县令、县尉、县丞”(全是第一二把手)。这种仇杀各地政府高官的行动,是如此普遍,已经到了“不可胜数”的地步!同时也证实了秦帝国的郡守县令们当初对“少年”们的打击曾是多么残酷。

这就是《史记》中所说的:“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不可胜数也。”《史记》中又有:陈胜闹起来的时候,“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也是在讲“少年”或者类似“少年”的平民家族,纷纷向各级地方官复仇。

正是这些“少年”们把各郡各城的“郡守”、“县令”们直接杀了,陈胜的造反星火才能迅速燎原。

“少年”们充当了急先锋,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数千“东阳少年”挟陈婴造反,就是秦末各地少年率先反秦的一个具体实例。

我们有理由相信,秦末大起义并不是全靠农民,城里的“少年”和平民家族、父老也是主流的大“功臣”!由此看来,农民未必是起义力量的主题。比如这些城市少年,此外还有郡县的县兵武装,都被秦末的起义领袖大量收编。其实,我们认为,城镇人民的反秦,更可能是当时反秦的主力。总之,简单地把起义叫做“农民政权”什么的,很片面。

刘邦这人,喜欢搞怪。

我们知道,丑人好搞怪,比如芙蓉姐姐。搞怪,是丑人吸引别人注意力的唯一办法。在古代,出身卑微的人要想求发展,也得搞怪。譬如秦末又一新“泡沫”——刘邦。

刘邦在数年前因犯了渎职罪——私自释放了押赴骊山的刑徒——于是他不得不放弃“泗水亭长”这个很没有前途的职位,带着十几个他所偷放的劳改犯人,躲到芒砀山里去从事“强盗头”这个更没前途的职业。附近的强盗们听说派出所长也来了,纷纷跑来入伙。于是刘邦身边的人数最多时候有“数十百人”。刘邦领导着这一百来人每天聚在芒砀山,不知以何为生。他的媳妇吕雉,偶尔也偷着来找他,估计是送饭。刘邦问她:“我这里深山大泽地藏着,你又没有雷达,怎么一下子就能找到我啊?”

吕雉说:“老公,你的头上常有一块云气,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好像耶稣头上的光圈),所以我望着云气,就能找到你啦!”

刘邦的手下弟兄,听完吓了一跳,都以为刘邦是上帝的选民来的了,不敢打刘邦财物的主意了。

其实,“云气”这种说法,是刘邦和吕雉故意在搞怪。故意吓唬刘邦手下的强盗们的,以免他们叛反刘邦。从这一点上看,刘邦注定有更大的成就。须知,刘邦的手下人都是被解纵的罪犯,迫于形势上了芒砀山,未必对刘邦心悦诚服。所以,刘邦和吕雉需要演这样的双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个“云气”的故事传出去以后,远在沛县县城中的士民子弟,都纷纷打算去依附刘邦。刘邦的人气更高了。

有时候,刘邦的岳父,也配合刘邦搞怪。刘邦的岳父,叫吕父——因为他是吕雉的爹嘛。吕父据说是县令的好朋友,特有身份。这一天,他正在一个聚会上和沛县的各级官吏们聊天。当时尚担任“泗水亭派出所所长”职务的刘邦也来了。吕父故意做出大惊的样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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