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废除种族歧视的努力体现了公民权的扩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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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国际社会对人权保护的空前重视,大大推动了世界各国人权和公民权的发展。1945年6月订立的《联合国宪章》将尊重〃人权及基本自由〃作为联合国的宗旨。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全球性人权保护文件——《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列举了各项具体的人权和自由。12月10日由此成为〃世界人权日〃。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具有国际法约束效力的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对各缔约国应当尊重、保障和实现的基本人权和自由作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人权被国际社会视为各国政府的首要责任。国际人权宪章与各专门人权条约及各区域人权公约一道构成了当今国际社会丰富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各缔约国或根据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和精神修改本国宪法,或直接在本国适用国际人权法。总之,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大促进了人权的保障和公民权的发展。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人权保护的国际化已成为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世界关于公民权的观点是从美国和法国革命的实践中演化而来,其中有两个因素是关键性的:一个公民拥有不受专制政府行为所侵犯的观念;全体公民通过选举和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来参与管理政治过程。凡没有经过全体公民自由公开的选举这一授权,政府就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受到尊敬的资格。参见[英]巴特·范·斯廷博根编:《公民身份的条件》,郭台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45页。公民权与现代民族—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凡拥有某一民族—国家的国籍就获得该国的公民身份,享有该国的公民权利,承担相应的公民义务。公民权成为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的核心和基础。

学界公认为公民权理论肇始于英国社会学家托马斯·H�马歇尔1949年在剑桥大学所作的《公民权与社会阶级》的著名讲座,马歇尔在这次讲座中开创性地提出了公民权理论。See:ThomasHumphreyMarshall,CitizenshipandSocialClassandOtherEssay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50�有关马歇尔这次著名讲座内容的中文译文,参见[英]T�H�马歇尔:《公民权与社会阶级》,刘继同译,《国外社会学》2003年第1期;托马斯·H�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刘训练、李丽红、宁睿英译,载马德普、[加]威尔·金里卡主编:《中西政治文化论丛》第5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7…574页。有关马歇尔公民身份理论较详细的中文译著,参见郭忠华、刘训练编:《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在这篇著名的学术演讲中,马歇尔分析了英国的社会阶级结构,提出公民权的三维视角:公民权利〃civilrights〃一词有不同的中文译名,一般译为〃公民权利〃,也有译为〃民权〃的,还有译为〃法律权利〃的。近来有学者如郑贤君、郭道晖等主张译为〃私人权利〃。参见郑贤君:《宪法上的civilrights是公民权利吗?》,《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郭道晖:《何谓civilrights?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标题中译文的商榷》,《博览群书》2006年第8期。刘继同将之译为民事权利,刘训练等采用私人权利的译名。在中文语境中,公民权利似乎等同于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束。、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公民权的三个要素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就英国来说,公民权利形成于18世纪,政治权利形成于19世纪,社会权利形成于20世纪。参见托马斯·H�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刘训练、李丽红、宁睿英译,载马德普、[加]威尔·金里卡主编:《中西政治文化论丛》第5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15…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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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指出:〃公民身份是一种地位,一种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享有的地位,所有拥有这种地位的人,在这一地位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平等的。〃托马斯·H�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刘训练、李丽红、宁睿英译,载马德普、[加]威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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