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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写者为同一人,这也不合法定之规。但是,考虑到中国农家向无恪守阳历日月的习惯,且这样一群人大都不识文墨而需由人代笔,所以,这两处的疑点仍不足成为此件系伪作的证据,只要指印和图章为各人所具,仍可信其为真。

最大的疑点发生在人们并不注意的地方。“合同”用纸大小相当十六开,全白,四围无缺无絮,整版无一丝皱折。依据博物馆文物登记卡的记载,征得此物的时间为1984年。假如此录无误,则这张纸在一群叫花子的手里长达六年之久。中国农家的生活习性一向散漫无矩,尤对文字本章之事极不经心。这张纸在这群农民手里历六年而能平整如初,实令人难以置信。

当日小岗所属之直接领导为凤阳县,凤阳之上又为滁县地区,其最高领导是地区党的委员会书记。此人名王郁昭,是小岗“包产到户”极力的庇护者,数年后升任安徽省省长,到了1990年,这个浑身上下都充满自信的人已是党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的副主任。他的自信是有道理的,因为他的政治生涯由中国的最底层开始,以功晋升,又由远吏而为近臣,如今,是党的高层领导里面最熟悉农村的人之一,亦对自己曾经庇护的小岗知之甚多。然而谈及那一张“合同”,他满脸的疑惑。“小岗那时户户家徒四壁,一贫如洗,饭碗瓷边还会缺一块”,他说道,“根本没有可能拿出那么大的一张白纸来。假如他们真要立下字据,更可能是把它写在一张烟盒纸上”。

这是后来人们对这纸“合同”提出的全部疑点,但这些疑点并没有人去加以追究,这导致人们的认识趋向并不一致的两极。一方面,在所有谈及小岗的公开出版物中,人们照例认定这“合同”是风起云涌的中国改革的开端。即使了解真相者如王郁昭也会在他撰写的涉及中国农村改革的一本书中,以“十八个鲜红的手印”作题,用作全书引言。他用一种随它去罢的口吻说道:“既然当地党的领导正式地承认这合同是真,我也没有理由否定它。”另一方面,许多人在私下已经认定“GB54563”为伪作,由此而及其他,任何提及小岗的文章书籍都蒙上了一层虚假的色彩。 。。

风起青萍末(5)

但是,新华社记者张万舒断言,1978年12月的那个夜晚,小岗确曾产生过一个类似的契约。张在当时为新华社驻安徽的记者。小岗的那个夜晚之后,他是第一个到那里去的外人,时为1979年初,小岗的分田到户仍在保密之中,但张终于听说公社社员私下里按手印背叛了公社的事。尽管他对这个举动抱以同情之心,这消息在当时还是令他极为吃惊,以至十三年后仍记忆犹新。他坚称即使我们现在看到的“合同”为后来的补充,在当时肯定也有过一份类似的契约,因为他在1979年初的时候明明白白地听说了此事。可惜他不曾真的看到他认为肯定有的那一份契约。

中国人的传统文化重名而轻实,形式的价值常常重于内容的价值。这一点总是使人忽视了对实质的分析。事实上,不论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纸契约是否为当时所出,既然能够断定小岗在1978年12月的这个晚上确实采取了如契约内容的行动,便已经可以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待小岗。到目前为止,所有去过小岗的官员、学者、记者、作家,都对此坚信不疑。根据他们提出的理由,假如小岗事件只是后来人杜撰出来,以满足某种需要,它又怎能在当时即掀起轩然大波,而这些人虽然没有在那个夜晚涉足严家,却十之###都经历了由此引发出来并且势震全国的种种变故。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小岗的那个夜晚中来,看看这里发生的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事情的要害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叫做“分田到户”。所谓“分田”,并非中国历史上一般意义的平均地权,实际上它只是分配土地的使用权力,即田主只拥有种什么和怎么种的权力,而无出租、出卖和转让土地之权。很显然,社员所得到的只是一种有限的地权,然而这中间的要点是如何占有土地上的收获。按照契约上并未写明但却实际潜在着的逻辑,田主只要交足国家征购和统购的粮食,即政府之所谓“公粮”亦即老百姓之所谓“皇粮”,所余无论多少,均归自己所有。这样一来,农家从掌握自己的劳动到占有劳动的收获,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的界限也就会变得模糊不清。

这中间的无穷奥妙,小村百姓自然无从全部洞悉,但他们的直觉之敏锐令人惊叹,一出手竟触及到当日中国农村制度的关键。人民公社安身立命的基础是土地的公有,这一点保障了公社至高无上的权威。凭此,公社可以支配其成员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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