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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也即1986年夏季的一天,李云河终于在电话中找到了文章作者何燕凌。李用颤抖的声音向作者谈起这篇文章:

“它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

“那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千般折磨万般熬煎啊,”何燕凌嗟叹:“如果我当年写那篇短文的时候能够想到它可能造成那么可怕的后果,又该怎么办才好呢?”

李云河的冒险从一个叫做“燎原”的合作社开始,其用意十分明显:要让“包产到户”的星星之火燃烧起来,成燎原之势。李、戴二人精心设计了“包产”的全部规程,其详尽的程度包括了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二百八十种农活、十个等级的劳动,以及土地的厚薄和远近。还在整整一个夏天里食宿于“燎原”,借以体会农民的情绪,检验其试验的成效。农民对于这一制度的反应极为强烈,人们自动地把耕种面积扩大了百分之八,积肥之多比周围四个合作社的总和还要超过三倍,多年闲置的农业机械现在全部启用,漕运效力提高了百分之十,还能修缮三处水利,养一百六十头猪,以使来年粪肥更多,地力更壮。前后四个月中,燎原社与周围农村之情景全然像是两个天地。 。 想看书来

照过去方针办(9)

当秋天来临的时候,李、戴二人以胜利者的姿态班师回朝,提出关于“包产到户”的试验报告。李云河乃是由宣传部长升任现职的,他深知舆论的重要,所以动员手下宣传媒介大造声势。县委第一书记李桂茂这时也由犹疑不定转而站在“冒险者”的立场,政府也开始鼎力相助。于是,一个“星火燎原”的场面真的出现了。9月6日,县委召###议宣布燎原社的“包产到户”,全部合作社主任均到场聆听,是为永嘉历史上著名的“千人大会”。此后的几个月,永嘉全境大规模地仿效,全部六百三十七个合作社中,二百五十五个采用了燎原社的办法。包产到户之火还超越县界烧向整个温州地区。到这一年冬季,实行此种制度的合作社已逾一千,大约包括十七万八千农户。

这时候京城里面正处在“反对冒进”的高潮,浙南也大有“包产到户”席卷而来的势头。此外,四川江津以及广东和贵州,亦有大体同类的行动,只不过规模极小,又不具有政府的组织色彩和宣传的声势。所以后人均称永嘉为中国农村“包产到户”之发祥地。它与合作化几乎同时出生,其诞生比之后来的人民公社,至少要早两年。

然而这一大规模的行动使永嘉的上级感到恐惧。《浙南大众报》获知乡下在搞“包产到户”后立即发表文章,说这是“一种倒退的做法”。盯为它“在生产方式上从集体经营退到分散经营”。作者预言“他们所说的增加生产不仅是微小的,增长的速度比逐步搞好集体经营的合作社相差越来越远,而且不久之后就会停滞不前。”(《浙南大众报》1956年11月19日。)问题的严重性质在于,此种观点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心血来潮。这张报纸为温州地区党的委员会的机关报,这说明地委已在酝酿扑灭这股火焰。文章未加署名,恐怕也是为了表明一种团体的意志。只不过大局尚未明确,所以还没有最后下定决心。

据后来史学家的考证,这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第一篇批判“包产到户”的文章。对于这篇文章,永嘉自李桂茂以下多数官员在心里都不能接受,但是表面上的态度却已经四分五裂,乱作一团。唯李云河一人不肯听之任之。他用一篇措词激烈的文章与报纸针锋相对,题目叫做《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但是,他不是不懂,处理这些冲突需要具有“拉大旗做虎皮”的特殊技巧,所以他又在标题的下面注明,这是“学习‘八大’决议深入实践的体会”,以此表明自己正是执行了党的决议而不是背道而驰。

李将自己的文章上呈他的所有领导,包括李铁峰领导的温州地委、林乎加领导的浙江省委、柯庆施领导的上海局、邓子恢领导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林乎加很快作出反应。他召###议,支持李云河,说《浙南大众报》的文章不对,“站不住脚”。接着又颁下命令,要省委机关报全文刊登李的文章。文章发表于1957年1月27日的《浙江日报》,开宗明义,说与地委的机关报“有不同的看法”。如此一来,就发生了周曰礼所说的“包产到户的第一次大争论”。

依照中国政治中的常理,既然省委的权力高于地委,那么省委书记的意志应当可以扫清地委所设的障碍。可是这一次情况大为反常,地委不仅不肯收回成命,而且责令永嘉立即纠正“包产到户”。省委书记林乎加反有退却之意,至少不再置喙。李云河不用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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