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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它们已经蕴涵了一些社会发展要求的内容。

这样的一个社会能够稳定吗?当然不能够稳定。任何一个走投无路的人都会在争取活下去的过程中破坏社会的稳定。被破坏了稳定的社会将要付出巨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代价,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人类并不经常能够被理性约束。人类经常在明明知道什么是灾难的情况下仍然义无返顾、锲而不舍地走向灾难。所以,假如我们仍然把历史作为观察对象,我们就会发现,很多时候历史也是在无奈中做出选择的,尽管他老人家完全知道一个社会的消极选择会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

既然我们承认对于大多数人因为走投无路做了极端选择的最终责任在于社会本身,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在何种道德意义上看待那些所谓的“土匪”呢?

一个村子,因为一场天灾,就到了“饥民啖食草木,至有骨肉相食者”的程度,于是,村上几个活下来的壮年汉子,为了避免被相互吃掉,就像《水浒》中那些被逼上梁山的人那样,发一声喊:“反了吧!”就反了,打家劫舍去了,杀人放火去了……这样的人算不算得土匪?

一个做生意的人,反复遭到土匪的打劫,而政府组织又不能够对于他正常的商业行为进行保护,于是他也聚拢一些不法分子,打劫那些打劫他的土匪,商业行为演变为一场暴力争斗,有的干脆完全抛弃了商业运营,占山为王,成了地地道道的山大王……这个商人——或者说这个山大王——算不算得土匪?

首先,我们站在政府的立场上看这个问题。那些刁民破坏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危及到了政权的稳固,并且伤害了人命,这些人当然是土匪,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是征剿的对象。那些商人——如果我们还能够将他们称之为商人的话——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支持或者巩固着政府,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那么这些人就不是什么土匪,而是“乡绅”。熟悉中国现代历史的读者都知道,正是这些强大的“乡绅”和相对软弱的政府,构成了中国社会二三十年代的社会控制力量。

但是,假如我们站在那几个“反了”的壮汉的立场上,我们又会觉得,这些人不能够被称之为土匪。他们不过是一些为了活下去采取了极端行为的人,而造成他们成为目前这个样子的,依据现代政治哲学的观点,责任恰恰在于政府的制度缺陷,再往深了一点儿说,是你对于中国文化没有一个彻底的反思,你是在松软腐烂的文化地基上构造国家权力的大厦,你不可能牢固,你不可能稳定,板子不应当打在那些反了的人身上。

36。起源、方向与目标(2)

正如美国学者菲尔·比林斯利在一本研究中国社会的著作《民国时期的土匪》中指出的那样:“当政治腐败和官僚主义的玩忽职守促使孤注一掷、意志坚强的人们投奔永远向他们敞开的深山、沼泽时,当自然灾害与人为的灾害扩大了饥饿无望的人群时,土匪自然而然会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土匪”的成分非常复杂,落草为寇的除了那些完全为了逃避饥饿的人以外,还有失去土地的人,因为过于放荡而无法适应乡野村夫生活的人,由于过去的某些举动从正常社会分离出来、永远成为贱民的人。

在这个意义上,非常重要的是使普通人变为土匪的那些社会条件,它甚至能够消解我们对于什么人是土匪什么人不是土匪的常规观念,把我们的同情放到某一部分群体上。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人在我们看来就不是什么土匪,而是一些走投无路的饥民,他们有理由成为“土匪”。

在我们的故事发生的年代,政府和人民在这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上的看法截然对立。毛泽东一九一六年写的《湖南农###动考察报告》和一九二五年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把这个问题分析得非常透彻。

从我们已经叙述过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到我们正在叙述的故事发生的年代,不过二十年时间,社会状况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了一些改变,但是在最基本层面上仍然没有本质改变——比如,袁世凯倒台了,但是,全国范围内的军阀割据局面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国民党政府仍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各种政治势力间进行平衡、妥协或者斗争,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军阀混战和政治纷争成为这段历史的主要特征。

我们仍然引用菲尔·比林斯利在《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中的描述,来说明当时的社会情状:“在军阀混战期间,中央政府经常采用的一个方法就是把一个军阀列为土匪(匪或贼),然后指令一名将领以剿匪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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