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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2集)。

*本身是盲目的,它容不得知识渊博的人民。暴君甚至对思想也总是力图实施*。霍尔巴赫则谓:“绝对权力是荒谬的,专制*和无政府主义一样,不能称为政体,专制君主和暴君是强盗、土匪,是僭位者。”

后来的*国家宪法对先贤的思想即多所取法。如美国权利法案,第一条:言论、宗教、和平*自由;第二条:持有与佩带武器的权利;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多阐发宪法与自由的关系。

所谓自然法,乃是作者对一种比较完善的政治形态的期待和设计,即自由生活方式的框架,以及自由的权利,它不是一种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一种政治概念。

外国的*,固有传统,但也不是生来就有,某一阶段,其人生的严酷性,也并不怎么弱于中国。霍尔巴赫及《乌托邦》的作者莫尔,更早的伽利略,其遭遇至也极也。莫尔遭挖肾剖腹;霍尔巴赫遭波旁王朝*,著述不能在法国出版。他同样以善感之心,生多事之秋,心绪难明,所遇多舛,故对世象体察细微,对人生体验深刻,思想颖锐,善于消化,悲世悯生,痛绝怆楚,与其终极关怀思想之构成,正是一物之两面。

他的著作,论声名则《袖珍神学》为大,实则以分量而言,《自然政治论》优胜之,无出其右者。《政治正义论》等名著,意味也无此深沉。葛德文的《政治正义论》对政治制度多所论述,但在造成制度核心渠道的路径设计方面,就远不如霍尔巴赫清醒深邃了。他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与幸福的描述之上,而路由则为其所忽略;其实,路径设计的缺失,则美好的结果是无法达到的。而他反对权力,反对财产,主张分成许多小社会,人们在其中各取所需,和平共处……好是好,可是悬鹄过高,等于举手摘月,结果可想而知。

《自然政治论》阐发自由的价值(3)

像霍尔巴赫这样推崇自由的价值的,中国历代文化人,其心迹追求,也斑斑可见。即此而言,尤合钱锺书先生所说“中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

清末国粹派多是遂于国学的革命党人,致意古代的良意美法,并不一味醉心欧化。他们对比中西文化,断言“西政出于中国”、“*中西相合”。晚清学者孙诒让所著《周礼政要》多所阐发“西政暗合《周礼》”的观点。他把周代三询之法与近代议院制,周代三刺之制与陪审制度……与近代政治比照,认为都有相合之处,据此提出西政符合“圣人之道”。刘师培的《中国民约精义》则论述“*中西相合”说。刘氏并辑录历代名人论断百余条,着眼点在反专制的自由精神。

或以为此种比配枘凿不合,因两种文化隔膜甚深。实则其间的争论并没有什么纠结难化的。中国现代史的病根之一是:无法限制与监督权力的扩张滥用。所以最重要的现代化应是政治现代化,即科技、工农业等现代化之外的第五化。其余国故皆可取善而用之。他们在字面上好像攀古援旧,实际上这样的比配已经是一种体认。在政体一方面,完全可以西体中用,中西之间可以找到共同的语义平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涵和体系具有专制的成分,但也有争自由的抗争,后者就是现代化可取法的精神资源。所以中国人不适宜搞*的论调可以休矣,任何文化体系都能够产生*,*是全世界的潮流。如此,认清专制渊源和结构,方不致将怨气发泄到祖先和同行身上。在此基础上,以上比照并不牵强。像国粹派寄希望于中国古代文明,从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中寻找救时的药方,那倒是可以的。

黄玉顺先生的《伊战思考》说,我们从“礼”亦即制度建构开始追寻。在儒家词汇中,一切规范、制度,概称为礼……例如现代*,也是一种制度建构,即“礼”。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儒家招致病诟最多的就是在“礼”的层面,但那却是基于一种严重的误读:人们把特定时代的专制的礼等同于儒家的礼的观念,完全无视儒家在礼这个问题上的更根本的原则:损益。……礼是一种历史地变动的、“与时偕行”的东西。如果按照儒家“礼有损益”的原则,那么,假如*制度是当今最适宜的即“义”的制度,*就不妨是儒家在当今条件下的制度选择。在儒家词汇中,“义”的基本语义就是“宜”,一切制度建构的原则,都应该是“义”……

金圣叹与同时期的顾炎武、黄宗羲不约而同地抨击封建君主专制的弊病,倡言隐约朦胧的*理想。金圣叹在倡言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主张文人的创作自由。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系统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断言“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已属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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