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类也不过如是。因此,他在主要领导岗位上做的时间越久,就越是敢说敢为,目中无人,少有顾忌。

不过,话说回来,于树奎如此坚决反对廖志国,除了些许性格因素的作用外,主要基于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同苗长林的哥们义气,政治上必然与廖志国水火不相容,及至你死我活;二是乔维民见宠于廖志国,又即将提拔重用,无形中加剧了这种对立情绪;三是依仗省里卜副省长这个后台——后者早就许诺,只要阳城没有于树奎理想的位置,可以考虑在省机关安排一个副厅长。

因此,这次海北县人代会上检察长选举出现意外,完全是上述诸因素的一个必然集结与爆发。

半年前,海北县原检察长因病去世。其时,廖志国刚刚接任市委书记。

按照干部管理程序,检察长作为副县职市管干部,其人选应当由阳城市委考察、决定后,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名推荐,再由全体人民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一般情况下,检察长之类的正职,实行的是等额选举。

根据阳城市委研究干部的惯例,确定一个县级检察院的领导,除非有特别需要关注的人选,通常由组织部与政法委两家事前商量,或者直接先行考察了,然后再报到常委会上来议一议,基本就定下来了。多数常委、尤其是市委书记,因为不熟悉情况、甚至不认识其人,一般表个态或举个手就放行,并不会给予特别关注,更加少有阻拦。

对于海北县检察长,市委组织部与政法委已经拿出一个方案——建议由市检察院起诉处长许海卫,下派到海北县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行检察长职务,待半年后的人代例会再行选举程序。

研究海北检察长人选,是廖志国以书记身份主持的第一个常委会。会上,对这个方案进行解释者并非组织部长,而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玉。

“根据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意见,县级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原则上应实行异地任职制,并在今后三至五年内逐步推行到所有县(市)、区。同时,考虑到市检察院干部年龄老化,业务骨干集中,人员流动性相对不足,已经影响到积极性的调动,因此,提议许海卫担任此职。这个提名,是由市检察院党组推荐,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报与组织部,双方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过例行考察。”朱玉介绍完情况,扭头问组织部长贾大雄:“贾部长,是这样吧?”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中国式秘书3 第一章(14)

“是。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不过——”贾大雄话锋一转,说:“这个人选,我们也征求过海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于树奎同志提议,在异地任职还没有成为硬性规定前,海北检察长还是应当从当地政法干警中选拔。他们提出了一个人选,是海北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顾锋。我们初步了解过,这个同志各方面条件也不错。”

贾大雄说的这个情况,显然事先并未现朱玉沟通,也陡然使原本简单的局面变得复杂起来。

廖志国看到朱玉脸色铁青,就做了个和事佬,说:“既然许海卫经过了多重推荐程序,又已经正式考察过了,那就定他吧。至于海北县委推荐的顾锋,作为一个后备人选,等到有合适岗位时再另行任用,大家看如何?”

廖志国此言一出,其他常委没有异议,便顺利通过了这项议案。

没想到,信息反馈下去,海北县委书记于树奎竟然表示坚决反对,而且态度出奇激烈。一方面,他授意以海北县委名义,给阳城市委提交了一份措辞激烈的报告,仍然坚持海北检察长由本地产生,其理由还是着眼于调动地方干部的积极性,甚至将市委下派干部说成是拣落地桃子。另一方面,他在县里有关会议上公然提出:“如果市委不收回成命,海北县的广大人民代表有权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自己认为合适的检察长。”为了表明“行使民主权利”一说并非儿戏,他还授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林松,着手整理公安局政委顾锋的事迹,准备作为全县优秀领导干部的典型,进行大力度宣传。当时的种种迹象显示,于树奎有可能说得到做得到。

海北县是黄一平的老家,他在那里生长近二十年,亲戚、朋友、同学、乡邻众多,耳目自然相当灵敏。于树奎的言行举动,很快传递到他这里。

黄一平听了大感吃惊,不便张扬,却也不敢大意。私下里,他悄悄做了些调查。原来,那个公安局政委顾锋,长期主管交警、经侦、刑侦,是跟随于树奎多年的铁杆亲信,双方关系密切程度甚过同胞兄弟。据顾锋在外吹嘘,于树奎早就许诺他官升副处。同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