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绝没有权力因为自己是学生,或者凭借人多势众来围攻自己,他也绝不能屈服于来自任何方面的压力,即使是自己的学生。蔡元培的这一态度是自有一种感人的力量的。但是蔡元培毕竟不是普通的个人。当他和校行政方面把学生的过激行为宣布为“暴动”,并加以“借端生事,意图破坏”等罪名,不但未经充分调查,即以冯省三作为替罪羊而除名,还要求所有的学生声明“曾否与闻”,并以辞职相威胁,显然是运用校长的权力对学生施压。据说他曾对校长室秘书章川岛说,他所以要辞职是因为“纸老虎哪能戳一个洞”,这时他所要维护的就不是个人的人格,而是校长的权力与权威了。

胡适的反应很有意思。事情发生时,他不在北京。但事情发生后,他马上在《努力周刊》上发表文章,认定这是“少数学生”的“暴乱”,并且提出“几十个暴乱分子即可以败坏二千六百人的团体名誉,即可以使全校陷于无政府的状态,这是何等的危机?”《这一周·43》,《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438—439。但私下在日记中,又表示校方“用全体辞职为执行纪律的武器”是“毫无道理的”。《胡适日记全编》卷3,页856。在###平定后的全校师生大会上,胡适又进一步批评“这次风潮,纯粹是无建设的”,因此他希望从此“趋向建设一条路上,可以为北京大学开一个新纪元,不要再在这种讲义费的小事情注意了”。《在北大###平定后之师生大会上的讲话》,《胡适文集》卷12,页445—446。他显然希望把###引向制度建设。据说后来他曾建议学生组织自治会,由各班代表组成众议院,以每系一人、每年级一人组成参议院,在北大内部实行西方民主实验,对学生进行民主的训练,以防被少数人利用。这是典型的胡适的思路。但他的主张遭到了实际主持校务的总务长蒋梦麟的反对,说搞什么参议院、众议院,学生就更要捣乱了。冯省三被开除后,曾经找到胡适求助,要求回校当旁听生,但遭到胡适的拒绝。胡适显然不喜欢冯省三,把他看成是暴乱分子。有的研究者说,胡适可以容忍弟子思想上的异端,却不能容忍行为上的过激,这大概是符合胡适的思想实际与处事原则的。

最有意思的是周氏兄弟的反应。我们说过,鲁迅和周作人无论在《新青年》内部,还是在北大,都是“客卿”,讲义事件本跟他们无关,在风潮发生过程中,他们也未置一辞,与胡适“非表态不可”的心态完全不同。但风潮过去,几乎所有的人——校长、老师、学生——皆大欢喜,以为没事儿了,鲁迅却提出了问题。他在1922年11月18日,也即风潮结束一个月以后,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叫《即小见大》,抓住这件已经被人们淡忘了的“小”事情不放,追问不止:讲义收费的风潮“芒硝火焰似的起来,又芒硝火焰似的消灭了,其间就是开除了一个学生冯省三。这事很奇特,一回风潮的起灭,竟只关于一个人。倘使诚然如此,则一个人的魄力何其太大,而许多人的魄力又何其太无呢”。——这次风潮难道真是冯省三一个人掀起的吗?鲁迅提出了质疑。其实,所有的人心里都明白:冯省三不过是一个替罪羊,把一切都推到他身上,大家——从闹事的学生到宣布辞职的校长、教职员——都可以下台。这本是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鲁迅却偏要点破:这正是鲁迅不识相之处,也是鲁迅之为鲁迅。而且他还要进一步追问:“现在讲义费已经取消,学生是得胜了(其实,校方也得胜了——钱注),然而并没有听得有谁为那做了这次的牺牲者祝福”;就是说,你们大家都满意了:校方满意了,维护了你的威严;学生满意了,达到了你们的要求;但是你们就没有想到那作为牺牲者的冯省三,他个人的处境与痛苦。这正是要害所在:“凡有牺牲在祭坛前沥血之后,所留给大家的,实在只有‘散胙’这一件事了。”《即小见大》,《鲁迅全集》卷1,页429。“散胙”,就是中国古代祭祀以后,散发祭祀所用的肉。为群众牺牲的人,最后反而被群众吃掉——“即小见大”,鲁迅从北大讲义风潮所看到的,正是这血淋淋的“吃人肉的筵席”。这样的历史悲剧在辛亥革命中发生过,鲁迅因此写有《药》;现在,又在被称为五四发源地的北京大学重演了,鲁迅的忧愤也就格外的深广。

北京大学教授的不同选择(6)

与鲁迅站在一起,关注被牺牲者的,仅有周作人。周作人关注的是在整个事件中被忽略与遮蔽的作为真实的个体存在的冯省三。他后来专门写文章为冯省三这个“人”作辩护。他介绍说,冯省三是“爱罗先珂君在中国所教成的三个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